发布单位:
工作地点:云南
职位数量:见详情页
招聘人数:1
报名截止日期:2025-0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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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标题:云南德宏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省级聘用制书记员公告
公告详情:
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《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(试行)》《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2025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人(不限性别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盈江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(残疾人岗位,具有残疾证)。
二、基本原则
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,坚持党的领导,体现岗位特点,坚持德才兼备、民主公开、公平竞争、择优聘用的原则。
三、岗位职责
(一)负责检察业务的事务性工作;
(二)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;
(三)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、整理、保管及归档等工作;
(四)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、文印、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;
(五)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、事务性、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性、事务性、保障性工作;
(六)完成部门和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。
四、资格条件
(一)基本资格和条件
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3.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4.具有德宏州户籍,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残疾人证签发日期须在2025年1月10日之前,含2025年1月10日),具有一定的适应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、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(如具备能够独立行走、能够正常视物、能够进行日常交流的基本能力),能够独立开展工作。具体包括:
①肢体四级的残疾人;
②听力四级的残疾人(经过语训及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能够进行日常交流)。
5.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岁以下(199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);
6.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基础;
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4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5.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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